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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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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防水材料严重敏感人员,不得从事防水工作,防水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调制、铺涂防水材料,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液化桶装防水材料,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入油孔和气眼,严禁火与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等防水材料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cm,锅与锅之间距离应大于2m,火口与锅边应有70cm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材料、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少于5m。
5、熬油前要清除锅内杂物和积水。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严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要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6、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砂、湿麻袋灭火。
7、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准超过锅容量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8、装运热沥青等材料的工具,不得用锡焊、塑料等,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9、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0、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本章无规定者按(80)国家建安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