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和工程项目部:
国务院建设部等九个部门联合颁布了《 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7]3419号),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学习,以便开展工作。
附件: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详见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07ling/t20071221_180057.htm
2009年2月13日